证券代码:301099 证券简称:雅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1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2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
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截至 2021 年末拥有合伙人 203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
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1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604 人,其中拥有证
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3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币 45.8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1.46 亿元。2020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客户共计 100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8.24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唐蓓瑶女士,于 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第二签字会计师郑潇女士,于 2012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8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于 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炯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7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自 2007 年起在安永华明执业,涉及的行业包括消费、新能源与出行、地产及生命科学与医疗健康;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5 万元,系按照其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
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安永华明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作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职
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独立董事认为,续聘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并且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已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任期限一年,相关年度审计费用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
三、报备文件
1、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6、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