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10 月 25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3.83 元。
特此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