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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98 深市 金埔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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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埔园林: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8

金埔园林: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4-081
债券代码:123198        债券简称:金埔转债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879,050股后的155,526,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5,526,230股×1.00元/10股=15,552,623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
每 10 股 现 金 红 利 ( 含 税 )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15,552,623/158,405,280*10=0.981824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981824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58,405,118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2,879,050 股后的总股本 155,526,068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拟维 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自2024年3月31日至实施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转股162股,公 司总股本由158,405,118股变更为158,405,280股。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 现将分红派息方案调整如下:公司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股 份2,879,050股后的总股本155,526,230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55.2623万元(含税)。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 益分派方案一致。

    4、此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 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879,050 股后的 155,526,2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7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151                    王宜森

    2      08*****255          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08*****365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4      08*****967          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

    5      08*****425      镇江金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7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2、根据《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金埔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12.21 元/股调整为 12.1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 70 号

  咨询联系人:杨雨

  咨询电话:025-84980469

  传真电话:025-51871583

  七、备查文件

  1、《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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