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3-060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42号)同意注册,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159,433.9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840,566.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80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近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
至 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园林绿化施工
南京银行 工程项目建设
股份有限 0150280000004058 100,000,000.00 项目、偿还银
公司城东 行借款项目、
支行 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
上海浦东 园林绿化施工
发展银行 工程项目建设
股份有限 93230078801700000901 115,094,339.62 项目、偿还银
公司南京 行借款项目、
金埔园林 栖霞支行 补充流动资金
股份有限 项目
公司 园林绿化施工
中国银行 工程项目建设
股份有限 552179343330 100,000,000.00 项目、偿还银
公司南京 行借款项目、
建邺支行 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
园林绿化施工
中信银行 工程项目建设
股份有限 8110501013602267653 200,000,000.00 项目、偿还银
公司南京 行借款项目、
建邺支行 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
合计 515,094,339.62
注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840,566.04 元,与上表中专户余额合计金额的差额部分为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注2: 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有管辖权限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代为签署,实际本协议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履行,该协议项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
注3: 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上述《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由有管辖权限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代为签署,实际本协议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履行,该协议项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
注4: 因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有管辖权限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代为签署,实际本协议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履行,该协议项下的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园林绿化施工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偿还银行借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苗健、张绍良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
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