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3-045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议案1-13)对中
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70号三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宜森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共16名,代表的股份为48,15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05,600,000股的45.6007%。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共7名,代表的股份为35,5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3.626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共9名,代表的股份为12,64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9738%。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股东代表共11名,代表的股份11,32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238%。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杨书庆律师、齐凯兵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新增及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数的99.9909%;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31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1%;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14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31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1%;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14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31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1%;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14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31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1%;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14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6%;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3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2%;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窦逗、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39,79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889%;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31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1%;反对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14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6%;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3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2%;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14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6%;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3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2%;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及其它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14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6%;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3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2%;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10.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及其它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的议案》
关联股东王宜森先生、南京丽森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王宜琴女士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166,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8%;
反对 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1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0%;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11.审议《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14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6%;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3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