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7 证券简称:天益医疗 公告编号:2024-063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内容: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 年 8 月 7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87.50 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2.11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
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8 月 7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及数量
1、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 125 人,包括在公司任职的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3.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5,894.74 万股的 3.96%。其中首次授予 187.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894.74 万股的 3.18%,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
的 80.30%;预留 46.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894.74 万股的
0.7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70%。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
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第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二类限制性股票总
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50%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50%
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归属期考核分为 2024-2027 年度、2024-2028 年度两
个时间区间,根据相应时间区间的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对应考核 归属权益数量占第
归属期 时间区间 业绩考核目标 二类限制性股票总
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2024-2027年度 考核期内公司累计营业收入不低 50%
于22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4-2028年度 考核期内公司累计营业收入不低 50%
于34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收入。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等级 标准系数
A K=1.00
B K=0.80
C K=0.50
D K=0.00
若公司层面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标准系数 K。
激励对象考核当期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 年 5 月 29 日至 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等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4 年 6 月 8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
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
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 年 8 月 7 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187.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894.74 万股的 3.18%
(三)首次授予人数:125 人
(四)首次授予价格:22.11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激励对象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权益总数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票 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