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097 证券简称:天益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3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3.68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2.37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1,768,415.54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各项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77,205,206.61(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4,563,208.93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
第 ZA10604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197,189,812.71 元,其中血液净化器材建设项目金额 91,438,247.60 元、无菌加湿吸氧装置建设项目金额 2,394,182.48 元、综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金额 3,357,382.63 元、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元。
2、支付中介机构等相关发行费用金额 25,314,319.32 元(不包括保荐费用及承销费用)。
3、支付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 2,286.64 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2,506,418.67 元,202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7,014,116.72 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11,633,141.11 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专户到账金额(1) 715,429,321.21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 222,506,418.67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3)=(1)-(2) 492,922,902.54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4) 190,000,000.00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00
金额(5)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金 8,728,316.11
额(6)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金额(7) 18,077.54
[注 1]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 311,633,141.11
(7)=(3)-(4)-(5)+(6)-(7)
注 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 10,000.00 万元,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一
次性完成补流。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将该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开户银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银行账号:574903146510828)做销户处理,并将账户内余额 18,077.54 元全部转至公司在工行宁波新城支行开设的基本户 390115020900000215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分别签订了《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切实履行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储存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本期余额 用途
形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 年产 4000 万套血液净化
31010122001060033 29,709,726.12 器材建设项目
科技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 年产 1000 万套无菌加湿
3901150229000139186 79,202,797.95 吸氧装置建设项目
公司宁波新城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39412001040011066 18,898,262.77 活期 综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3150199504600000596 183,822,354.27 活期 超募资金
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合计 311,633,141.11
注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钱湖支行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城支行下属分支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钱湖支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下属分支机构,招商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下属营业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钱湖支行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下属分支机构。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 10,000.00 万元,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一
次性完成补流。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将该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开户银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银行账号:574903146510828)做销户处理,并将账户内余额 18,077.54 元全部转至公司在工行宁波新城支行开设的基本户 3901150209000002154。
注 4: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账号:33150199503600003359),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账户余额为 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444.80 万元以及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1,213.03 万元,共计 2,657.83 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821 号)。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用于先期投入及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657.83 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期限为 12 个月内。
保荐机构已就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开户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期初余额 本期赎回 本期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