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6 证券简称:百诚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9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4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不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其获授的第二期全部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2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获授的第二期全部限制性股票,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 2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获授的第二期部分限制性股票;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资金缴纳过程中,自愿放弃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51,784 股由公司作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报告。
(二)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2022 年 6 月 8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对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040)。
(四)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42)。
(五)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6 月 22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9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48.3261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六)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9 月 23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8 名激励对
象授予共计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七)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报告。
(八)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九)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报告。
(十)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由于 4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不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其获授的第二期全部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2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 1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获授的第二期全部限制性股票,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 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获授的第二期部分限制性股票;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资金缴纳过程中,自愿放弃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51,784 股由公司作废。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予价格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