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6 证券简称:百诚医药 公告编号:2023-061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0.00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部分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变动公告后 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按上述用途实施,则将依法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如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2023 年 9 月 8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进展的公告》(2023-042);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2023-048);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2023-056)。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本次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77,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08,919,903 股的 0.71%,最
高成交价为 68.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0.4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986,04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3 年 9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鉴于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内容,
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研发、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后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回购实施过程的合规性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实施过程符合关于敏感期、交易时间及价格的要求。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按照公司最新股本结构计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有限售条件 39,600,000 36.61% 40,377,300 37.07%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0 0 777,300 0.71%
户
无限售条件 68,566,667 63.39% 68,542,603 62.93%
总股本 108,166,667 100.00% 108,919,903 100.00%
注 1: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108,166,667 股增加至 108,919,903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和《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注 2: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777,300 股,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该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