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6 证券简称:百诚医药 公告编号:2023-036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符合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86 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53,821 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70%。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归属时的授予价格:29.20 元/股(调整后)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首次及预留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186 名激励对象办理 753,821 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8.3261 万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0,816.6667 万股的 2.39%。其中,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 248.3261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0,816.6667 万股的
2.3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6.13%;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0,816.6667 万股的 0.09%,占本激
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87%。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0.00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
(四)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211 人,其中 4 人同时是首次和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197 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18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如下:
占本激励计划授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首次授予时公司
姓名 职务 出权益数量的比
票数量(股) 股本总额比例
例
楼金芳 董事长、总经理 50,000 1.94% 0.05%
邵春能 副董事长 50,000 1.94% 0.05%
贾飞 董事、副总经理 163,028 6.31% 0.15%
刘一凡 董事、财务总监 41,250 1.60% 0.04%
宋博凡 董事 31,125 1.20% 0.03%
陈晓萍 副总经理 170,392 6.60% 0.16%
陈安 副总经理 150,000 5.81% 0.14%
冯恩光 副总经理 80,000 3.10% 0.07%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89 人) 1,747,466 67.65% 1.62%
预留部分 100,000 3.87% 0.09%
合计 2,583,261 100.00% 2.39%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预留授予时公司
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出权益数量的比 股本总额比例
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8 人) 100,000 3.87% 0.09%
(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认。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30%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含)前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
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不含)后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5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5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