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6 证券简称:百诚医药 公告编号:2023-018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8,166,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8.00 元(含税),共计派发86,533,333.6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8,166,667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
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7.2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6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4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4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14 邵春能
2 03*****337 楼金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4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4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持股的董监高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79.60 元/股,2021年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人员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79.00元/股,2022 年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人员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78.20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予以披露。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冠路 611 号金盛科技园 8 号楼 2 楼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徐怡
咨询电话:0571-87923909
传真电话:0571-8792390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