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6 证券简称:百诚医药 公告编号:2023-017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19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 年 4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4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绿洲路 159 号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副董事长邵春能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8,613,1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8,166,667 股的 35.69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8,46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8,166,667 股的 35.55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50,8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8,166,667 股的 0.139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13,1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8,166,667 股的 0.19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 6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8,166,667 股的 0.05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0,8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8,166,667 股的 0.1395%。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等。
(4)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612,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612,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597,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4%;反对 1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597,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04%;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7,8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8219%;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17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612,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2,6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65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346%。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597,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4%;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7,8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8219%;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17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8,597,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4%;反对 1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唐申秋、侯为满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方式及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