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301095 深市 广立微


首页 公告 广立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广立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3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6-013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立微”)于 2026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额度经审议生效后,前次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不超过人民币5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自动失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等),上述存款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3、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额度经审议生效后,前次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自动失效。

  4、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审批上述存款业务涉及的方案及签署现金管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5、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将严格进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等合法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为公司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具体经办部门。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决议等情况,对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资金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董事会有权对额度内闲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
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收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6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过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 8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