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3-066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
致行动人上海建合工业软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武岳峰桥矽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7,161,77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58%)的股东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岳峰亦合”)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建合 工业软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合工软”)、常州武岳峰桥矽实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桥矽实业”)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3,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50%。减持
计划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含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以上股东中,武岳峰亦合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
武岳峰亦合适用“投资期限在 36 个月以上但不满 48 个月,在任意连续 60 个自
然日内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的规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武岳峰亦合及其一致行动人建合工软、桥
矽实业出具的《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截止本公告日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武岳峰亦合 10,754,054 5.38
建合工软 4,786,096 2.39
桥矽实业 1,621,621 0.81
合计 17,161,771 8.58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00,000,000 股。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名称:北京武岳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合工业软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武岳峰桥矽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规划
3、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4、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000,000 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0%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含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即 2024 年 1 月 2 日至 2024 年 4 月 1 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7、拟减持价格区间:按市场价格确定
三、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承诺的具体内容
大股东武岳峰亦合及其一致行动人建合工软、桥矽实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的承诺情况以及法定承诺如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定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
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
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
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
的公开承诺。
2、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则,根据商业投资原则,
确定后续持股计划。
3、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
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
武岳峰亦合 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4、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将根据公司届时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公司自股票上市至本
企业减持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公告: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
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除上述限制外,本次发行上市后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
变动及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7、本企业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
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 年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因该次增资扩股所新
增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因持有该部分股份相应增加的
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企业转让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企业
承诺同意一并遵守。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
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
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与武岳峰亦 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合受同一实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际控制人控 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制的建合工 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
软 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
的公开承诺。
2、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则,根据商业投资原则,
确定后续持股计划。
3、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届时适
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
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4、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将根据公司届时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公司自股票上市至本
企业减持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公告: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
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除上述限制外,本次发行上市后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
变动及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7、本企业如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
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除非本企业在减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股份之时,与北京武岳
峰亦合高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为同一实际控制
人控制,本承诺将持续有效。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 年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因该次增资扩股所新
增的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因持有该部分股份相应增加的
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与武岳峰亦
2、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合受同一实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企业转让公司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企业
际控制人控
制的桥矽实 承诺同意一并遵守。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
业
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
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
守中国证监会、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