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3-053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星期五)在杭州市余杭区联创街 188 号贝达梦工场
A1 号楼 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
通过书面、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伟伟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陆春龙先生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经由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潘伟伟女士、高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 提名潘伟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 提名高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
选举。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1 月 3 日,并同意以 33.8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7 名激励对象
授予 98.7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三、备查文件
1.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