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095 深市 广立微


首页 公告 广立微:监事会决议公告

广立微: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广立微: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3-037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188号A1号楼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书面、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伟伟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陆春龙先生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5),其中,《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汪新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汪新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汪新生先生原定任期为2020年11月20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2023年11月19日)止。鉴于汪新生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监事会同意提名高媛女士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汪新生先生的离任申请将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补选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新任监事任
职前,汪新生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第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1)。
    三、备查文件

    (一)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