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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立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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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3-016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按合并报表口径 2022 年
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2,374,890.34 元,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105,040,382.04 元。以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提
取该年度法定盈余公积金 10,504,038.20 元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5,229,515.3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79,972,494.93元,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2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79,972,494.93 元。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稳定、资本金较为充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合理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董
事会提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0,0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或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上述
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  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性的说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2 年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  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董事会同意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
从长期发展策略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

    2、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决议;

    3、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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