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1号美亚大厦16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沈建华。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97,99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96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96,80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033%。
(3)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19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31%。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9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8%。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8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984,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94%;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7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995%;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98%;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07%。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肖连生、冯凤琴、金浪就 2022 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984,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94%;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7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995%;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98%;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07%。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984,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94%;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7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995%;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98%;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07%。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7,98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7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995%;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98%;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07%。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7,98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7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995%;反对 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44%;弃权 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6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7,98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7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995%;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98%;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07%。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7,98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7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995%;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98%;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07%。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7,98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7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995%;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98%;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07%。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7,98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6,7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995%;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98%;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07%。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股
东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