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沈建华先生、汪选明先生、劳法勇先生、王焕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金浪先生、肖连生先生、冯凤琴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金浪先生、肖连生先生、冯凤琴女士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金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诚、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附件: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沈建华先生:196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中国膜工业协会离子交换树脂分会副理事长,曾任杭州市余杭区人大代表,获得余杭市首届政府特殊津贴、余杭市劳动模范、杭州市十佳杰出青年、杭州市民营科技新星等荣誉。曾任争光集团研究所所长,争光集团一分厂厂长,漂莱特争光生产经
理。1996 年 2 月至 2000 年 1 月任争光树脂总经理,2000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争光树脂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沈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6,948.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52.11%,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建华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和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2、汪选明先生:195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初中学历。1971 年下乡插队于余杭区宏畔村胜利大队,曾任
争光集团三分厂副厂长,1996 年 2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争光树脂董
事、副总经理,2007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汪选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334.18 万股,占总股本的 10.01%,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汪选明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和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3、劳法勇先生:194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高中学历。曾任争光集团实验室实验员、争光集团党委办公室主
任,1996 年 2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争光树脂董事、副总经理,2007
年 12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
截至本公告日,劳法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334.18 万股,占总股本的 10.01%,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劳法勇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
司规范运作》第 3.2.3 和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4、王焕军先生:1977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经理助理,争光股份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宁波东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五联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17 年 1 月至今,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浙江分所所长;2007 年 12 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焕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18.04 万股,占总股本的 0.89%,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焕军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和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金 浪先生:198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项目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职于
杭州钱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0 年 4 月起任争光股份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金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肖连生先生:195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株洲钨钼材料厂高级工程师、湖南振升铝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南大学冶金学院稀冶研究所教师。2020 年 4月起任争光股份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肖连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冯凤琴女士: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博士学历。曾任杭州利民制药厂研发工程师,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讲师、副教授。2008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教授;2020 年 4 月起任争光股份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冯凤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