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资产处置情况概述
2022 年 6 月 1 日,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乙方”)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本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预计涉及征收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24,340.46 平方米,土地
使用权面积合计 22,289.80平方米,补偿金额合计 12,750.2833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协议尚未签订,具体补偿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房屋和土地征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征收方基本情况
1、征收方名称: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人民政府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110002511090J
3、注册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人民路 300 号
4、法定代表人:胡卫建
5、登记机关:临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6、其他说明:征收方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情形。
三、征收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人民政府(征收方)
乙方: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征收方)
1、被征收人的房屋坐落在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张家墩路 139 号,
该宗房地产土地使用面积 22,289.80 平方米,征收补偿款包含土地和房屋及附属物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业损失费等所有费用合计为 127,502,833 元(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柒佰伍拾万贰仟捌佰叁拾叁元整)。
2、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搬迁腾空房屋(具体以腾空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对已货币补偿的房屋、绿化、机器设备、装修和附属物等一律不得拆除、损坏、转移。
3、甲、乙双方签订货币补偿协议后,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合同金额 30%;乙方腾空后,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合同金额 40%;
在确保权证无任何抵押、查封情况下,配合甲方进行相关权证注销,权证注销后,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合同金额 30%。
4、本协议签订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有关已补偿的不动产权证,并全权委托甲方向不动产部门办理权证注销或变更手续。
5、乙方要求实行货币补偿,承诺自行解决居住或生产经营房屋问题。
6、本次采用货币补偿方式后,甲方不安置土地、不提供过渡用房,由乙方自行解决。
7、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征收房屋为坐落在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张家墩路 139 号,
主要用于临时对外出租,已不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用途。目前该房屋处于闲置状态,因此本次征收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征收有利于公司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并增加现金流。根据《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本次征收补偿资金总额约为 12,750.2833 万元,预计该事项将增加公司 2022 年度利润总额约为 10,000 万元(税前),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