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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争光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至全体
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冯凤琴、肖连生、金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沈建华先生就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回顾了公司2021年度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并就2022年董事会发展提出新的规划和目标。

  公司独立董事冯凤琴女士、肖连生先生、金浪先生分别向董事会
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冯凤琴)》、《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肖连生)》、《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金浪)》。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沈建华先生所作的《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1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内容,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和《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认为该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3,333,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6,000,000.0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结合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等方式融资,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授权有效期限为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沈建华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
司之间互相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沈建华先生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员工与所有者共享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持续稳步增长,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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