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28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珠海华润材料年产 50 万吨聚酯三期工程”和“研发试验场所及配套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1 号)核准,公司 2021 年 10 月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21,912,483.00 股,发行价为10.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18,985,447.35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7,924,528.30 元,余额为人民币 2,301,060,919.05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
和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0,807,118.79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290,253,800.26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1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出具报告编号为
天职业字[2020]28731-2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珠海华润化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润材料”或“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投项目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珠海华润材料年产50万吨聚酯三期工程 126,865.00 63,200.00
珠海华润材料10万吨/年 PETG特种聚酯工
2 46,390.16 34,500.00
程
3 研发试验场所及配套项目 4,693.63 3,8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43,500.00 43,500.00
合计 221,448.79 145,000.00
三、本次结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珠海华润材料年产50 万吨聚酯三期工程”、
“研发试验场所及配套项目”,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均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尚未支付 利息收入 预计节余募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的项目尾 与理财收 集资金 项目状态
金额(1) 金额(2) 款(3) 益扣除手 (5)=
续费后净 (1)-
额(4) (2)-
(3)+
(4)
珠海华润材
料年产 50
万吨聚酯三 63,200.00 55,079.53 6,707.21 829.64 2,242.90 完结
期工程
研发试验场
所及配套项 3,800.00 3,528.25 5.8 3.12 269.07 完结
目
注 1:实际转出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注 2: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包括项目施工尾款、设备尾款等,后续将继续存放在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支付,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实际结算金额若超过预估 金额,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补足。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 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 控,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等环节,有效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
2.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 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珠海华润材料年产 50 万吨
聚酯三期工程”和“研发试验场所及配套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前述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 2,511.97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拟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必要性和合理性充分。公司此次将拟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
六、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珠海华润材料年产 50 万吨聚酯三期工程”和“研发试验场所及配套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战略和经营情况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华润材料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