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1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
属条件外,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71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特此公告。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