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72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转让部分质押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特定股东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拟转让部分质押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3-071)。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收到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华联”)的通知,其质押的公司 2,89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9%)以每股68.21元价格转让给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
质押证券处置过户登记日为 2023 年 5 月 24 日,本次股份转让用于偿还其担保债
务。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股份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本次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权益变动前后特定股东新华
联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新华联 无限售流通股 5,617,700 4.46 2,727,700 2.16
截至2023年5月24日,新华联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累计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 占公司总股本比
(股) 例(%) 例(%)
新华联 2,727,700 2.16 2,727,700 100 2.16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手续。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