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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新药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4

拓新药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3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拓新药业,证券代码:301089)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通讯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已于2023年1月30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14)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其中阿兹夫定原料药暂时处于停产状态,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7、股票异动期间,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预计将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提高风险意识,切忌盲目跟风。

  5、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 经 济 参 考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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