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2-092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年10月19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0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2,600.00万股的1.59%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0.07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10月19日为授予日,以40.0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73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之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 告日股本总额的
(万股) 例 比例
杨西宁 董事长 3.05 1.52% 0.03%
蔡玉瑛 董事、党委书 3.00 1.50% 0.02%
记、总经理
王秀强 董事、副总经理 3.00 1.50% 0.02%
阎业海 副总经理、董事 3.00 1.50% 0.02%
会秘书
焦慧娟 财务总监 3.00 1.50% 0.02%
杨邵华 总经理助理 1.80 0.90% 0.01%
核心骨干人员(67人) 183.15 91.58% 1.47%
合计 200.00 100.00% 1.59%
注1:上述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长杨西宁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总经理助理杨邵华先生为实际控制人子女。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注2:以上被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已经董事会聘任。
注3:以上被激励的核心骨干人员均为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情况确认的在公司任职并担任公司重要岗位职务的员工。
注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40.07元。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被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6个月内发生过减持股票行为,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推迟6个月归属其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3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4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及对应的归属比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2年 2022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3年 2022-2023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4亿元,且
2023年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不低于20%
第三个归属期 2024年 2022-2024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7.5亿元,且
2024年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不低于20%
注1:上述“净利润”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注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则当年度可按照本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归属登记。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则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2、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84)。
4、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2年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87)。
5、2022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2年10月1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3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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