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7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 9,000 万元人民币设
立子公司新乡精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泉生物”或“标的公司”)。
公司于 2022 年 5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次对外投资除本公司以外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乡精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独资有限公司)
3、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科隆大道 515 号
4、注册资本:9,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刘德前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上述信息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设立子公司,无须签署对外投资合同。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成立后,将承担“年产 1000 吨核苷系列食品
营养强化剂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及未来整体发展考虑,是延伸公司生产销售及研发产业链的重要一环,有利于为了提高募集资金投资效率,加快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产业的横向拓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对公司完善和强化公司生产销售和研发布局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2、存在的风险
随着子公司的增加及公司资产规模的扩大,公司将面临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风险,公司将积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强化对子公司的管控。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出于战略规划实施本次投资,将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投资以不动产、在建工程以及自有资金方式出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是公司延伸生产销售及研发产业链的重要一环,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横向拓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并对公司完善和强化生产销售及研发布局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