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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关于2022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戎美股份:关于2022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88        证券简称:戎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购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类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类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类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全部为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五)实施与授权

  为便于实施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审议批准的额度内,全权处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是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责任部门,负责拟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落实具体的理财配置策略、理财的经办和日常管理、理财的财务核算、理财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

    (六)关联关系

  公司不存在向具有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 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在实施前会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负责跟进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执行,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如发现购买理财出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以便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2)相关工作人员对理财相关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具体的投资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有关信息,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受托机构应当为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公司应当与其签订合同或履行必要的手续,明确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4)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事项的监督部门,负责对理财所涉及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理财事项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对理财的品种、时限、额度及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意见,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5)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提交董事会审议购买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四、 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包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低风险、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拟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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