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087 证券简称:可孚医疗 公告编号:2023-055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可孚医疗 股票代码 30108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薛小桥 谭鲜明
电话 0731-85506600 0731-85506600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 816 号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 816 号
电子信箱 investor@cofoe.com investor@cofoe.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19,115,209.72 1,295,832,098.62 17.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8,910,330.69 130,236,840.62 52.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70,758,699.53 89,409,549.24 90.98%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45,817,841.47 -78,209,578.33 542.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5 0.62 53.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5 0.63 50.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1% 2.62% 增加 1.29 个百分点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6,057,651,506.65 6,410,837,630.17 -5.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843,505,264.15 5,020,336,429.41 -3.5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19,65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0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 0
股股东总数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 40.81% 85,079,923 85,079,923 质押 8,010,000
司 法人
张敏 境内自然人 5.81% 12,114,881 12,114,881
长沙科源同创企业管理中心 境内非国有 5.81% 12,114,881 12,114,881
(有限合伙) 法人
张志明 境内自然人 3.49% 7,268,928 5,451,696
广州丹麓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广州丹麓创业投资基 其他 2.72% 5,680,350 0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湘潭产兴鼎信私募股权基金 境内非国有 2.44% 5,081,434 0
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19% 4,570,728 0
宁波怀格健康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怀 其他 2.13% 4,449,784 0
格共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聂娟 境内自然人 1.67% 3,485,739 3,485,739
长沙雨花经开鼎信私募股权 境内非国有 1.49% 3,110,828 0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
1、张敏及聂娟为夫妻关系,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张敏及聂娟合计持有械字号投资 100%股权,张敏为械字号投资的执行董事、聂娟为械
字号投资的总经理。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3、张敏为科源同创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该企业 5%的出资额;聂娟为科
动的说明 源同创的有限合伙人,持有该企业 55%的出资额;张志明为科源同创有限合伙人,持有该
企业 40%的出资额。
4、湘潭鼎信及长沙鼎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为湖南鼎信泰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 10 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
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不适用
(如有)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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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的首
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3 年 1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2023 年 1 月 12 日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 年 2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2023 年 3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5)、2023 年 4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2023 年 5 月 4 日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2023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