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7 证券简称:可孚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1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680,769 股后的股本总额 204,806,7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计算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204,806,731 股×12 元÷10 股=245,768,077.20 元;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245,768,077.20 元/208,487,500=1.1788144 元/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前提下,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
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1.1788144 元/股。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
间未超过两个月。
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2022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680,769 股后的 204,806,7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 10.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4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24 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2 03*****301 张敏
3 08*****892 长沙科源同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 03*****016 张志明
5 03*****454 聂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计算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204,806,731 股×12 元÷10 股=245,768,077.20 元;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245,768,077.20 元/208,487,500=1.1788144 元/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前提下,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
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1788144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并披露。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将由
60 元/股调整为 58.8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4、最低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敏、聂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长沙科源同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志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若发行人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 426 号高桥大健康医药城
2、咨询联系人:薛小桥、谭鲜明
3、咨询电话:0731-85506600
4、传真电话:0731-85506600
八、备查文件
1、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