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2-054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富瀚”)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含超募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审议期限已到期,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含超募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2743 号)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00万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1,449,900,000.00元,扣除为本次发行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6,420,351.9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3,479,648.1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于2021年10月13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65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
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总投资额 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投入金额(万 项目实施主体
元)
1 鸿富瀚功能性电子材料与智能 53,308.87 53,100.00 东莞鸿富瀚
设备项目
2 工业自动化装备生产基地建设 16,781.35 16,700.00 鸿富瀚
项目
合计 70,090.22 69,8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超募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5,000 万元(含本数,含超募资金)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及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保本约定),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投资期限
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由商业银行发行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风险可控。
(二)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公司拟投资品种的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5,000 万元(含本数,含超募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
所规则的规定。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