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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康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5

亚康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85          证券简称: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亚
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2602 号)的核准,同意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44 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13 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
额人民币 428,8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8,222,641.55 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70,577,358.45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
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 1-1001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 24,475.43 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2,790.37 万元,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044.73          3,780.00

  2  全国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及升级项目        16,090.13          9,277.25

  3  总部房产购置项目                      12,000.49          12,000.49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计                        50,135.35          37,057.74

    三、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7,8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截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 17,8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3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总部房产购置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且当前房地产市场走势不明,公司拟购置区域内的房产供需关系及市场价格发生变化,项目建设需要稳妥推进,根据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增加。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
司经营效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1、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4、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且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结合自身经营需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主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按现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 414 万元(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3.45%,预期一年测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和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需要,能够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主业经营规模的巩固和扩大,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发展,且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材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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