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5 证券简称: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案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 2021年度公司合并净利润为 70,628,739.39 元,按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3,259,384.62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369,354.77元。加上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 166,278,195.92 元,本年度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33,647,550.69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董事会提议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 8,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0,000 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制度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年会计年度公司当年经营发展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的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该预案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
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