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5 证券简称: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21,2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现将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2 号)核准,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1.44 元。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428,800,000.00 元,扣除各种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8,222,641.5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0,577,358.45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了 大 信 验 字 [ 2021 ] 第 1-10018 号 《 验 资 报 告 》 。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金额 备案文号
(万元)
(万元)
京朝阳发改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044.73 3,780.00 (备)
[2019]184 号
全国支撑服务体系建设 依据“朝发改
16,090.13 9,277.25 [2019]407 号
及升级项目 函”,无需备
案
依据“朝发改
总部房产购置项目 12,000.49 12,000.49 [2019]408 号
函”,无需备
案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计 50,135.35 37,057.74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与集中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行 专户账号 存放募集资金数额(元) 用途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705012200014486
21,589,509.68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北京东城支行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2906320010402 37,214.42 补充流动资金
北京建国路支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西城支行 03004701878 120,074,902.86 总部房产购置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 9105007880170000 全国支撑服务体系建
92,825,809.05
中关村支行 1961 设及升级项目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 13,605.00 万元,剩余资金
23,452.74 万元(含利息损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总部房产购置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
而且当前房地产市场走势不明,购置过程需要认真谨慎;“全国支撑服务体系
建设及升级项目”的建设需要稳妥推进,根据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
金投入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段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随着生产经营规模
的持续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增加。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
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1,2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1、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4、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且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结合自身经营需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主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按现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21,2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 954 万元(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5%,预期一年测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和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四、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1,2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发展,且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1,2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需要,能够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主业经营规模的巩固和扩大,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1,2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亚康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亚康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