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3 证券简称:百胜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胜智能”)分别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公司拟新增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新增的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主体: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2、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新增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公司投资收益。
3、投资额度:根据闲置自有资金情况,公司拟新增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新增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4、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信托产品。
5、投资期限:根据所投理财产品的属性来确定,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6、额度有效期:新增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7、资金来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8、实施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购买投资产品,须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同意后,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组织购买。
9、履行的审批程序:2022 年 3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该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短期的理财产品属于相对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建立并完善现金管理的风险防控、责任追究以及补偿机制,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财务部对公司的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会计核算。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及收益情况进行监督,内审部对投资理财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5)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新增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该事项以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能够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新增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 亿元(含)进行现金管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为加强闲置自有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新增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百胜智能新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新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新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