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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盛电气: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6

久盛电气: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6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凤路 1088 号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建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96,462,22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9.67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96,462,22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9.67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83,25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29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83,25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299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462,2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3,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462,2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3,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462,2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3,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462,2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3,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462,2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3,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462,2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3,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462,2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3,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462,2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3,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462,2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3,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462,2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3,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462,2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3,2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3、结论性意见: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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