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9 证券简称:邵阳液压 公告编号:2023-055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3 年 8 月 25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2.00 万股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邵阳液压”)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权益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及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 2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89.3334 万股的
2.38%。其中首次授予权益 16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80.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89.3334 万股的 1.91%;预留授予权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40.00 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2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89.3334 万股的 0.48%。首次授予情况具体如下: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07.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389.3334 万股的 1.2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53.50%;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3.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389.3334 万股的 0.6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26.50%。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1.21 元/股。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 30%
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 30%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 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上 40%
市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本计划解除限售期相同。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为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 4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3、预留权益
(1)预留授予的权益有效期自权益授予上市/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预权益全部解除限售/归属或回购注销/注销作废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解除限售/归属安排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在 2023 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权益解除限售/归属期及各期解除限售/归属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归属 解除限售/归属时间 解除限售/
安排 归属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 自预留权益授予上市/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归属期 日至预留权益授予上市/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 自预留权益授予上市/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归属期 日至预留权益授予上市/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 自预留权益授予上市/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归属期 日至预留权益授予上市/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 40%
个交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在 2023 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预留权益解除限售/归属期及各期解除限售/归属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归属 解除限售/归属时间 解除限售/
安排 归属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 自预留权益授予上市/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归属期 日至预留权益授予上市/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 自预留权益授予上市/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归属期 日至预留权益授予上市/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到约束,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归属与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归属期相同。
(六)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进行考核,根据营业收入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X。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各年度业绩考核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归属期 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A)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3 年 4.00 亿元 4.20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4 年 5.00 亿元 5.46 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5 年 6.00 亿元 6.80 亿元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在 2023 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在
2023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权益考核年度为 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各年度业绩考核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预留授予权益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归属期 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A)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第一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4 年 5.00 亿元 5.46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归属期 2025 年 6.00 亿元 6.80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根据公司每年实际业绩完成情况,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X)
A≥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