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9 证券简称:邵阳液压 公告编号:2023-058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邵阳液压件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液压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3,571.31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21]2599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973,334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92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002,141.28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23,000,171.30 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27,001,969.98 元已由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汇入公司银行账户内。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002,141.28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21,698,274.81 元(不含税)以及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
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905,737.85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9,398,128.62 元。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110002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09,398,128.62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180,229,939.76
其中:邵阳液压件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 156,084,084.10
液压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4,145,855.66
加: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累计手续费净额 1,398,961.97
加: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5,145,929.08
截至 2023 年 8 月 16 日募集资金账户应有余额 35,713,079.91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活期存款余额 15,713,079.91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 2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程序,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 年 10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邵阳敏州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塔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 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共开设了 4 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募集资
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敏州路 43050165385000000678 16,721.27 活期
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 368420100100013852 13,731,718.37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 66100078801300000662 1,932,233.94 活期
西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塔北支 1906023029022144322 32,406.33 活期
行
合 计 15,713,079.91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邵阳液
压件生产基地技术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液压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均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处于正常运营之中,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募 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投入募 实际投入 投入比 已签订 利息及账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集资金金 金额 例 合同待 户管理费 专户节余
额 支付 收支净额 金额
邵阳液压件生产
基地技术改造与 17,939.81 15,608.41 87.00% 3,742.88 560.72 2,892.12
产能扩建项目
液压技术研发中 3,000.00 2,414.58 80.49% 508.68 93.77 679.19
心升级建设项目
合计 20,939.81 18,022.99 86.07% 4,251.56 654.49 3,571.31
注 1:因银行利息按季度结算,实际利息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余额为准。
注 2:包含尚未赎回的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合计 2,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
2、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3、项目尚有建筑工程尾款以及质保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募集资金 3,571.31 万元(实际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销户完成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且未来将不再有大额资金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3,571.31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募投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公司整体规划而作出的审慎决策,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