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9 证券简称:邵阳液压 公告编号:2023-041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邵阳液压”)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2023 年 4 月 26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
及职位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
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5 月 6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实施完毕,以截
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3,893,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股本 25,168,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09,061,334 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1.21 元/股调整为 8.55 元/股,授予权益总量由 200.00
万股调整为26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权益由160.00万股调整为208.00万股,预留授予权益由 40.00 万股调整为 52.00 万股。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08.00 万股调整为 203.45 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 139.10 万股调整为 134.875 万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 68.90 万股调整为 68.575 万股。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总数由不超过 200.00 万股调整为
255.45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60 人调整为 58 人,首次授予权益由
160.00 万股调整为 203.4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
数由 60 人调整为 58 人,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7.00 万股调整为
134.87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44 人调整为 43 人,授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3.00 万股调整为 68.575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由
40.00 万股调整为 52.00 万股,授予价格由 11.21 元/股调整为 8.55 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授予权益数量、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经核查,我们认为: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授予价格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
票数量、授予价格的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已经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邵阳液压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事项的确定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邵阳液压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