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3 年 04 月 20 日
审计机构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众环审字(2023)1100047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杨旭、罗赛平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3)1100047 号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液压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邵阳液压公
司 2022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邵阳液压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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