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9 证券简称:邵阳液压 公告编号:2022-025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
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
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粟武洪先生(董事长)、宋超平先生(副董事长)、周叶青先生、粟文红先生。
独立董事:唐小琦先生、胡军科先生、曹越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以上七名董事组成(简历详见附件),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近日收到唐小琦先生的告知,唐小琦先生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204130588)。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且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以上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选举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其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粟武洪先生 粟武洪先生、宋超平先生、唐小琦先生
提名委员会 唐小琦先生 唐小琦先生、胡军科先生、粟武洪先生
审计委员会 曹越先生 曹越先生、唐小琦先生、粟文红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胡军科先生 胡军科先生、曹越先生、宋超平先生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赵铁军先生(监事会主席)、唐健飞先生。
(二)职工代表监事:廖平女士。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以上三名监事组成(简历详见附件),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鉴于公司第四届管理层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岳海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刘灯先生、尹德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姚红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邓时英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覃波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向绍华先生、李顺秋先生,独立董事于革刚先生、王红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离任后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绍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93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9%,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顺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17,6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8%,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于革刚先生、王红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董事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股份减持等相关承诺。公司及董事会对向绍华先生、李顺秋先生、于革刚先生、王红霞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部分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刘胜刚先生将不再担任监事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系统事业部副总监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胜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41,8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5%,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监事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股份减持等相关承诺。公司及监事会对刘胜刚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3、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完成换届选举,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完成后,赵铁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但在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职务;李继祥先生因公司章程调整,其任职的质量总监职务不再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铁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继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以上人员岗位调整之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应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股份减持等相关承诺。赵铁军先生、李继祥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给予了公司专业的支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附件:
1、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简历
粟武洪先生,196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高级工程师。1983 年 7 月至 1987 年 9 月担任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技术员,
1987 年 9 月至 1990 年 1 月西南交通大学学习,1990 年 1 月至 1997 年 12 月担任
邵阳液压有限责任公司件厂经营处项目经理,1998 年 1 月至 2004 年 2 月担任宏
大液压公司总经理,2004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之日,粟武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305,592 股,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与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粟文红先生系兄弟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粟武洪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宋超平先生,1968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1996 年至今担任邵阳市民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0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2013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之日,宋超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337,011 股,系公司第二大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宋超平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周叶青先生,196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1984 年 3 月至 1984 年 4 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邵阳市中心支行干部,1984
年 5 月至 1997 年 12 月担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邵阳市中心支公司城
东公司股长、副经理等,1998 年 1 月至 2000 年 12 月担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南
省分公司邵阳市城东支公司书记兼经理,2001 年 1 月至 2004 年 3 月担任益阳维
克仓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益阳市朝阳开发区民营企业党支部书记,
截至本公告之日,周叶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56,436 股,并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叶青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粟文红先生,196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87 年 9 月至 1989 年 11 月担任邵阳市第一化工厂助理工程师,1989 年 11 月至
2007 年 7 月,个体经营,2007 年 7 月至 2012 年 4 月,担任长沙市尚锐铁路设备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8 年 10 月至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