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8 证券简称:孩子王 公告编号:2023-091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321.53 万元置换公司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87.04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7,608.57 万元。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8 号)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03,9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039.00 万张,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9,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024,346,842.21 元。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 60972026_B01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支
1.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3 年 8 月 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7,321.53 万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7,321.5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8 月 9 拟置换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承诺投资金额 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 额
额
零售终端建设项目 83,270.24 76,400.00 6,649.75 6,649.75
智能化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29,413.18 27,500.00 671.78 671.78
总计 112,683.42 103,900.00 7,321.53 7,321.53
注:上表所列金额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465.32 万元(不含增值税),
截至 2023 年 8 月 9 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287.04 万元(不含增值
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87.04万元(不含增值税)。
综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7,608.57 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 60972026_B04 号)。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321.53 万元置换公司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287.04 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321.53 万元置换公司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287.04 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 60972026_B04 号),认为: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截至
2023 年 8 月 9 日止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孩子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孩子王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孩子王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 60972026_B04 号);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