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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7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4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星期五)在杭州市上城区市
 民街 98 号尊宝大厦金尊 24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
 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秦
 和庆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由董事王世杰先生主持,监事、 候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选举王世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世杰先生简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选举如下人员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

  1、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为王世杰、罗英武、秦和庆、张国强、黄紫云,其中王世杰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覃予、沈海鸥、张金浩,其中覃予(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为沈海鸥、覃予、秦和庆,其中沈海鸥(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4、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为罗英武、覃予、陈奕,其中罗英武(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上述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任期一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王世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世杰先生简历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前
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总经理王世杰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陈奕女士、秦和庆先生、王红力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王红力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中王红力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
附件,其余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唐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唐莹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实施环境等因素,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反光材料 2,400 万平方米、反光服饰 300 万件及生产研发中心项目”中的“年产反光服饰 300 万件生产线”搬迁至余杭区径山镇(径山镇漕桥工业区块 18-2 地块)。
  本次变更未改变募投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王红力女士,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会计学硕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2013 年 5 月至 2021 年 9 月,历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财务证券部长、
证券部长;2021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王红力女士熟悉公司业务,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红力女士除在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职务外,未在其他单位或者公司兼职,王红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唐莹女士,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曾担任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2023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红力                      唐莹

电话                0571-87115535                0571-87115535

办公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 98 号尊宝 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 98 号尊宝
                    大厦金尊 24 层                大厦金尊 24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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