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61.46元,共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19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5,914.08万元(其中 5,772.57万元为本次支付,141.51万元为前期已经支付,两次税费共计354.84万元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汇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瓶窑支行 1202083329800086258银行账户10,000.00万元、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3301040160018536659银行账户39,417.43万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 行0710240000000983银行账户35,000.00万元、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 业部15351729290016银行账户2,000.00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 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42.2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3,633.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9月27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中汇会验[2021]7133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9,729.88万元,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13,446.22万元,
2023 年使用募集资金 22,486.40 万元,2024 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466.66 万
元。
截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
额)余额为 39,987.47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787.47 万元;未到期银行大额存单余额 37,20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92,190.00
减: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5,772.57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86,417.43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11,681.48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 421.18
减: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 2,338.67
减:补充流动资金(含终止项目后部分结余超募募集资金补流) 26,300.00
减:累计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 90.00
减:累计超募资金项目投入金额 10,057.68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459.05
2024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39,987.47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787.47
购买银行大额存单未到期余额 37,2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瓶窑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紫金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止,本公司有 7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 户 类 存储余额 备注
别
浙江星华 中 国 工 商 银
新材料集 行 股 份 有 限 1202083329800086258 募 集 资 31,943.76 活期
团股份有 公 司 杭 州 瓶 金专户
限公司 窑支行
浙江星华 杭 州 银 行 股
新材料集 份 有 限 公 司 3301040160018536659 募 集 资 5,381,021.50 活期
团股份有 保俶支行 金专户
限公司
浙江星华 南 京 银 行 股
新材料集 份 有 限 公 司 0710240000000983 募 集 资 254,043.68 活期
团股份有 杭 州 余 杭 支 金专户
限公司 行
浙江星华 平 安 银 行 股
新材料集 份 有 限 公 司 15351729290016[注] 募 集 资 - 活期
团股份有 杭 州 分 行 营 金专户
限公司 业部
浙江福纬 杭 州 银 行 股 募 集 资
电子材料 份 有 限 公 司 3301040160019408254 金专户 654,749.58 活期
有限公司 保俶支行
浙江星华 杭 州 银 行 股
新材料集 份 有 限 公 司 3301040160019481251 募 集 资 21,541,369.00 活期
团股份有 保俶支行 金专户
限公司
浙江福纬 中 国 工 商 银
电子材料 行 股 份 有 限 1202083329800099943 募 集 资 0.00 活期
有限公司 公 司 杭 州 瓶 金专户
窑支行
浙江星华 中 国 农 业 银
新材料集 行 股 份 有 限 19042201040005955 募 集 资 11,567.89 活期
团股份有 公 司 杭 州 紫 金专户
限公司 金港支行
合 计 27,874,695.41
[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 15351729290016 户已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 日,公司在余杭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
活动中以人民币 2,193 万元竞得余政工出[2021]12 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位置为余杭区径山镇(径山镇漕桥工业区块 18-2 地块),土地面积为 20,885 平方米。考虑到公司长远发展及未来战略布局,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规划及整体
方案,进一步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余杭区径山镇漕桥村(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 0172567 号)变更为余杭区径山镇(径山镇漕桥工业区块 18-2 地块)。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告编号:2021-031)。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
民币 9,729.88 万元及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421.18 万元(不含税),合计 10,151.06
万元。置换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10 日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7559 号《关于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告编号:2021-026)。
截止目前,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