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1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4 日(星期五)在杭州市上城区
市民街 98 号尊宝大厦金尊 24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
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查
伟强先生、张琦先生,独立董事范宏先生、林素燕女士、李海龙先生 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王世杰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下同)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3)和《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唐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