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星期四)在杭州市上城区市
民街 98 号尊宝大厦金尊 24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3 日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独立董事范宏由于
临时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李海龙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王世杰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3-005)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独立董事范宏先生、林素燕女士、李海龙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
述 职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王世杰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的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公司 2022 年工作总结及 2023 年工作计划。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 2022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详细地反应了公司财务情况,符合公司经营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财务预算报告》真实、详细地反应了公司财务情况,符合公司经营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王世杰、查伟强、秦和庆、张琦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事项,满足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债结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查伟强、秦和庆、张琦、张金浩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