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次拟授予限 占本计划公告
激励对象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制性股票总数的 日股本总额的
比例(%) 比例(%)
查伟强 副总经理、董 10000 3.3333% 0.0167%
事
秦和庆 副总经理、董 10000 3.3333% 0.0167%
事
张琦 副总经理、董 10000 3.3333% 0.0167%
事
夏丽君 财务总监 10000 3.3333% 0.0167%
王红力 副总经理、董 10000 3.3333% 0.0167%
事会秘书
张金浩 董事 10000 3.3333% 0.0167%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18 人) 180000 60.0000% 0.3000%
小 计 240000 80.0000% 0.4000%
预留部分 60000 20.0000% 0.1000%
合 计 300000 100% 0.5000%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的任一激励对象通过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被授予的公司股票累 计不超过公司于本激励计划公告日的股本总额的 1%。
3、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 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