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4 年10 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严留新先生、秦翠娥女士、陈年海先生、严留洪先生、李翔飞先生、李国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和发先生、孙志刚先生、仇连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拟聘任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不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六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期限不得超过六年,因此黄和发先生任期为股
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4月 7 日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他董事任期为自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严留新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化学工程专业。1994年9月至1996年3月任江苏省激素研究所研发员;1996年4月至1999年4月任南京宏大生物化工工程有限公司销售经理;1999年5月至今任常州市金坛花山化工厂投资人;2004年10月至今任常州花山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2月至2015年8月任常州花山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8月至2015年7月任江苏新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5年8月任南京卓创高性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5年8月任常州创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6月至今任常州创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严留新先生直接持股34,37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5%。严留新先生系秦翠娥女士的配偶,与秦翠娥女士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留新先生与严留洪先生系胞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严留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严留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秦翠娥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生物 化学专业。1994年9月至1995年9月任江苏省激素研究所研发员;1995年10月至 1998年12月任江苏晨风集团外贸员;1999年5月至2004年11月任常州市金坛花山 化工厂部门负责人;2004年12月至今任常州花山化工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6月 至2015年7月任江苏新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9年5月任南 京卓创高性能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2018年1月至2022年7月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2019年9月至今任湖北联昌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秦翠娥女士直接持股26,1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7%。
秦翠娥女士系严留新先生的配偶,与严留新先生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秦翠娥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秦翠娥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严留洪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86 年9月至2004年9月先后任金坛市岸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技术员、项目经理; 2004年10月至2010年12月任常州花山化工有限公司物流部经理;2006年2月至今 任常州花山化工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1月至2015年7月先后任江苏新瀚有限公司 工程部负责人、副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9年5月任南京卓创高性能新材料有限 公司监事;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严留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严留洪先生与严留新先生系 胞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严留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年海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化学 工程专业。1994年9月至2003年2月任金坛市明珠稀土厂生产厂长;2003年3月至 2014年4月任常州花山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部副部长;2014年5月至2015年7月任江 苏新瀚有限公司生产部副部长;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生产部副部长、生 产保障部部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年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年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年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国伟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计量检测专业。1994年9月至1998年5月任金坛钢瓶厂职工;1999年9月至2004年11月任常州市金坛花山化工厂生产部部长;2004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常州花山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9年1月先后任常州创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生产部副部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国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国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国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翔飞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史学、管理学双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通过保荐代表人资格考试。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2011年10月至2015年4月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2015年5月至2018年2月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投行部高级经理;2018年3月至2021年8月任瀚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深投资经理;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副总裁;2022年1月至2022年7月任公司证券事务部部长;2022年7月15日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翔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翔飞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翔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志刚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产业
经济学专业。2010 年 6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营业部客户
经理;2010 年 11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阳营业部客户经理;
2011 年 9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翠微路营业部客户经理;
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美兰创新(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2014年 2 月至 2016 年 5月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中心行政总监兼董事
会办公室主任;2016 年 5 月至 2024年 9月任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兼任董事会秘书;2024 年 9 月至今任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孙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孙志刚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志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