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电话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1人,为董事闫博先生。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严留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已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严留新先生、秦翠娥女士、严留洪先生、陈年海先生、李国伟先生、李翔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6.01 关于提名严留新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02 关于提名秦翠娥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03 关于提名严留洪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04 关于提名陈年海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05 关于提名李国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06 关于提名李翔飞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已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和发先生、仇连明先生、孙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黄和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由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期限不得超过六年,因此黄和发先生任期为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4月7日止。仇连明先生和孙志刚先生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7.01 关于提名黄和发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02 关于提名仇连明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03 关于提名孙志刚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将在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交的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4)。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