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9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股东郝国梅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持有公司 7,31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43%)
的股东郝国梅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345,24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若
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份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应
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郝国梅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自 2023 年 2 月 10 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郝国梅女士尚未通过
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式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郝国梅女士尚未通过任何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因未减持公司股份,郝国梅女士所持公司股份情况亦未发生变
动,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311,200 5.43
郝国梅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311,200 5.43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
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股东
郝国梅女士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前曾作出的承诺,本次减
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影响。
4、截至目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告知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东郝国梅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4 月 20 日